为贯彻落实市县机关“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有关内容”,近日,平利县洛河联合洛河镇市监所、卫计所查处一起非法销售中药材、药品的案件。
4月26日,洛河在工作中发现一可疑男子(王某,川籍,藏族)携带大量“中药材”、“膏药”以及“补肾保健品”在洛河街道设点摆摊,周围有大量群众围观,对其所销售的“药材”进行检查时,此人无法提供药材经营许可证,属无证销售。随后将此情况通报给洛河镇市监所以及洛河镇卫计所,市监和卫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对药品进行检查时,发现王某卖的“中药材”、“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存在问题,当事人也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对查获的药材、药品等予以并封存,王某对自己无证销售中药材、药品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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