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赴宁波大学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甲等综合医院,现有在编职工1287名,其中高级职称299名,有硕、博士(后)130余名,占地235亩,床位1100张,开设27个病区,28个专科,是国家级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设16个教研室,承担18所高等医学院校13个专业的教学任务。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等都处于市内领先水平。2017年3月首次通过JCI评审,2017年6月起挂牌浙江大学舟山医院。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教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是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示范医院”、国家级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国家级爱婴医院。是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是舟山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舟山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浙江省急救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浙江省妇女儿童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浙江省妇产科、儿科住院医师规培、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省级示范。医院人才队伍强大,技术力量雄厚,现有在编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66人;床位520张,开设14个病区,58个专科,其中妇科微创治疗、妇科肿瘤、生殖内分泌、围产医学、新生儿重症医学、儿童消化是舟山市医学重点学科。医院生殖中心是浙江省对口支援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中心建有舟山唯一的男性精子功能实验室,开展人工授精辅助生育技术等,目前辅助生育妊娠率达51%左右,在浙江省处于先进水平。
舟山市中医院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等为一体的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曙光医院舟山分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协作医院,浙江省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学科特色鲜明,人才结构合理,硬件支撑强劲。现有在编职工505人,其中高级职称122人,博导1人,硕导4人。床位500张,开设12个病区,40个专家专科门诊。骨伤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脊柱关节科、心血管科、肾病科以及手外科等分别为省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学科。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病乙等专科医院,是经省人民批准具有病医学鉴定资格,浙江省批准具有疾病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现为舟山市卫生技术指导中心、舟山市睡眠障碍诊疗中心、舟山市心理咨询中心。目前在编职工207名,拥有硕士研究生4名,高级职称38名。2019年6月整体搬迁的新院占地面积40105平方米,核定床位300张,实际床位400张。医院以“强专科、精特色”的,积极打造精品学科,心身科为舟山市重点学科,老年科为局重点学科。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一)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仅面向2019届、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研及以上毕业生;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2020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10月22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邮件报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地址:宁波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时间:10月23日下午13:00-14:00。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曹刚川出事了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需进行加试。
对于专业符合其他招聘岗位需求的考生,可作为调剂对象。如符合专业需求的岗位无人报考或是没有入围体检人选可进行岗位调剂。从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根据得分高低顺序进行调剂。用人单位和考生进行双向洽谈,根据洽谈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选择调剂岗位的考生不再列入原报考岗位的递补人员范围。
经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院均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咨询电话:舟山医院(马主任)、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陈主任)、舟山市中医院(孙主任)、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赵主任)。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赴宁波大学现场招聘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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