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保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医学出生证(及复印件)、住院、出院小结、配偶户口簿(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
1.生育医疗费补贴领取流程: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在女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享受不足1000元的可以申报生育医疗费补贴。
2.护理假补贴领取流程:需符合参保男职工其妻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享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500元。
用人单位携带审核后《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转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
温馨提示:领取生育津贴过程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是,钱已经到用人单位账户上了,单位以各种借口延迟发或者是不发,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是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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