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东城区消防支队消防文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和《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区消防支队关于公开招考消防文员的公告》以及《市东城区消防支队公开招考消防文员综合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实施方案》和有关,经消防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组织初步通过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定于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在东城区消防支队(四层会议室)进行,总体用时3小时30分钟(14:00至17:30)。其中,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14:00-16:00,16:00-16:30休息,心理测试时间为16:30-17:30。
二、考生须知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可于25日全天至26日考试前到东城区消防支队处干部科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他人代领的需要同时出示考生和代领人的身份证);
(2)考生需要按时间提前20分钟入场(13:40入场完毕);
(3)考生需要遵守遵守考试纪律(详见附件2),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考场中交头接耳、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4)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入场,并将上述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备查;
(5)一律用2B铅笔、黑色签字笔在指定区域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6)此次为闭卷考试,考试时携带任何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包括个人申报工作业绩时);请考生在入场前按监考老师要求,将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交指定处集中统一放置,私自带入考场者,视为作弊;
(7)测试开始时间超过全部时间一半后,报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场;
(8)考试结束,报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试卷、答题纸等均不得带离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依然填写试卷或将试卷、答题纸带离考场的,按作弊处理。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东城区消防支队处干部科刘干事
联系电话67100736转61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城区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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